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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与体育教育党总支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

发布时间 :2021-05-13来源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完善党总支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就党总支听取党内情况反映和向党内通报有关重要工作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党总支要经常听取支部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及时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支部既要向党总支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党总支和支部之间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总支通过支部让党员对党组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党组内部事务有必要的了解和参与。

二、党总支班子及成员的民主制度、工作作风、重大问题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党支部或党小组反馈情况,了解信息,加强民主监督。

三、党总支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情况可向支部或全体党员通报结果或征求意见。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和党总支成员个人述职征求意见、自查的问题、梳理的意见及整改的措施等,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应向全体党员通报。

四、党总支党内情况反映和通报制度,结合党支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和“下评上”活动,一般情况半年进行一次。并由党总支书记明确专人负责,作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