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大运馆健身房的管理,保障健身房的安全使用,维护健身房的环境和健身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开放时间
各运动队教练员根据训练要求申报使用时间,由竞训教研室统筹安排后交场馆管理员,管理员根据安排按时开放健身房。如遇各运动队需临时使用健身房的情况,由教练员和管理员联系后确定健身房使用时间。具体可开放时间段如下: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晚上:18:30--20:30
二、开放对象
本校运动队学生
三、开放要求
1、为了保证健身安全,严禁酒后进入健身房。各运动队使用健身房训练时,教练员须到场指导,防止造成人员意外伤害。
2、进入场馆人员必须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场地管理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健身房的环境卫生,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壳、纸屑等。
3、进入场馆人员必须爱护器材设施,使用完毕应及时放归原处,摆放整齐,以免器材混乱,不得随意拆搬,不得破坏场地器材,不得携带外出,外场器材不得带入健身房内使用。发现器材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4、训练结束后,整理好器材,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并将钥匙归还给管理人员。
5、出现发热(体温≥37.3℃)或乏力、气促等身体不适者不得入内。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部
2022.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