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锤炼学生意志,培养学生科学锻炼的习惯,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广大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体育部协同学生处、教务处及各分院在学生中晨练活动。根据后疫情时期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晨练工作要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分类统计,确保安全,充分发挥体育增强体能,提高机体免疫力和调节情绪等作用。本学期该活动自2023年3月13日开始实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与人员:大一全体学生
二、晨练时间:周一至周五早晨7:00-7:30,每天组织1-2个学院的学生参加。(各学院具体晨练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
三、晨练地点与项目
晨练地点:周一在休闲草坪,周二至周五在新田径场
晨练项目:1200米跑(3圈)
晨练安排:详细可见下面各班级方阵示意图。
四、活动实施
(一)体育部职责
1、每学年至少召开晨练活动工作会议一次,对晨练活动进行整体规划与总结,保障晨练活动的质量,使之科学有序进行。
2、安排体育教师承担晨练的组织与技术工作;安排工作人员负责音响播放、场地器材等后勤管理工作;
3、安排医务人员在现场进行值班,对同学们的身体突发不适等状况进行及时干预。
4、安排校体委学生干部负责晨练组织管理与现场考勤统计。
5、体育部从晨练现场及数据管理平台对各学院晨练出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周根据出勤情况,统计并制成《学生晨练工作周报》,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评分表》。
6、负责晨练活动通知,如遇雨雪、雾霾、冰冻等恶劣天气,当日晨练活动取消;如有其他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二)二级学院职责
1、组织各学院学生参加晨练活动,晨练时相关学院至少有一位辅导员老师到场组织。
2、负责组织学生到指定地点集合(具体集合站位地点见附件2),协助体育教师组织各班级学生站队、学生出勤、安全纪律等工作。
3、每班安排1名学生干部负责晨练并在方阵前领跑,确保晨练工作安全有序。
4、负责统计各班级因身体原因长期不能参加晨练人数。因身体疾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晨练的,由学生本人申请,以学院为单位报批长期请假手续。
5、负责提前报备临时请假学生名单。
5、通知所有学生携带校园卡在进入田径场时刷卡签到。
6、通知所有学生必须着运动鞋、运动服装参加长跑活动,并纳入考核。
(三)学工处职责
1、负责与协调各学院参加晨练活动的时间,保障晨练活动的正常开展,并将考核结果在学生工作周报中公示。
2、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与评分细则》落实晨练活动考核项目。
五、评比制度
(一)奖项设置
“晨练活动优秀组织奖” 一等奖3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2个。
(二)考核办法
1、以学工处下发的学生工作考核细则中晨练考核项目的考核细则为准,具体细则见附件。
2、学生出勤情况根据现场检查以及数据后台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3、每学期根据各学院晨练活动的执行情况,评等级计分纳入学生工作年度考核,晨练活动总分设10分(评分细则见附件3)。
六、值班老师安排
全年预计开设24周(上半年从第4周-17周共计14周,下半年:从第7周-17周共计10周)晨练活动,每次安排1名体育老师、1名工作人员、1名医务人员。体育教师及工作人员严格按“晨练活动”时间安排表出勤并签到,无故缺席将学期出勤情况纳入年终评优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