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湖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立足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直面问题,刀刃向内,破立结合,系统设计了5个方面22项改革任务,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增值赋能。
立德树人成效是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学校的办学治校、教师的教书育人、学生的成长成才,归根结底是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主线。职业学校重点评价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毕业生就业质量等情况,并将分类研制中职学校、高职院校、职业本科学校和技工院校办学质量考核办法;高等学校推进分类评价,对不同类型高校明确不同发展要求、配置不同办学资源、采用不同考核标准。
为更好地引导广大教师践行教书育人职责,《实施方案》着力在“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3个方面推进改革。如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等。此外,为彻底扭转“唯论文”“唯帽子”等不良倾向,《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强化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的评价,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教育评价改革关键在落地,这需要全社会形成“最大公约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履职尽责,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理念。广大家长要配合落实《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建立家校协同共育机制,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