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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湖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我认真学习了相关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形成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
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教育工作,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
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构建对各级政府的分级教育督导机制,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等情况。鼓励各县市区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生态。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和“名校”录取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地区以及学校等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要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二、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在大中小学各学段的课程目标、课程设置和课程教材内容中,实现全覆盖、贯穿全过程。配齐建强思政课队伍,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分类构建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抓好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健全自我评估和质量保障机制,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
健全职业学校评价。分类研究制定职业学校(含中职学校、高职院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下同)办学质量考核办法,重点评价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含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下同)队伍建设等情况。加大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和就业岗位与所学专业匹配度的评价权重。探索与行业企业岗位标准衔接的评价指标体系,扩大行业企业参与办学评价。深化职普融通,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推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对不同类型高校明确不同发展要求、配置不同办学资源、采用不同考核标准。落实本科高校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突出对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的评价。落实国家应用型本科高校评价标准。制定“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实施办法,突出评价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以及服务国家需求和全省“三高四新”战略特别是在破解关键核心技术、推进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贡献。
三、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和党员教师作用,推进党建工作与师德师风建设深度融合。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健全教师荣誉制度,按规定定期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徐特立教育奖等。
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结合推进职业教育发展高地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办法。完善高校教师岗位聘任和职称评审相关制度,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计入工作量。落实教授上课制度,将承担本(专)科生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聘任的基本条件,明确最低课时要求,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鼓励高校学报向教学研究倾斜,改进教学研究类学术期刊评价考核工作。落实教材建设国家奖励制度。完善教学成果奖评选制度。
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明确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具体要求,纳入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考核指标体系。把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纳入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突出科研成果质量导向,完善高校教师学术评价机制,强化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的评价,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坚持分类评价,根据高校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探索建立国防科技等特殊领域教师科研专门评价办法。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四、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化初、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完善基于大数据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实施办法,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完善德育评价,将传承红色基因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引导学生增强“四个自信”,立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 强化体育评价,深化体教融合发展。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中小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严格学业标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中考和高考命题质量,构建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完善高职院校“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专升本考试办法,探索“职业技能证书”在职业技能测试中的认定使用,加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高职分类考试中的应用,完善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赛相应等次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具有“专升本”推荐免试资格的相关政策。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查,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严格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招生秩序,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畅通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渠道。
五、改革用人评价,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严格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招揽和引进人才,促进用人单位人才引进良性有序竞争,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
不断促进人岗相适,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引导用人单位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